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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教育扶贫政策

发布时间:2018-07-05


(一)教育精准扶贫对象有哪些

  以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人口为重点,精确对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落实教育多元扶持与国家、地方资助政策。

(二)教育精准扶贫政策有哪些

  1.学前教育。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家庭)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已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

  因国家政策覆盖不到在私立幼儿园就学或未享受国家政策资助的入园幼儿,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资助申请,由县财政参照国家资助政策标准予以资助。

  2.义务教育。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对农村义务教育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城乡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含特困家庭)的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同时对城乡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含特困家庭)的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对于已经享受国家政策资助的对象,县财政给予每生每年补助400元;对于国家资助政策覆盖不到的对象,县财政给予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

  3.普通高中。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不含住宿费),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同时县财政再给予每生每年400元生活补助费。

  4.中职教育。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含技工学校)免除学费,同时按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县财政再给予每生每年400元生活补助费。

  5.高等教育。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本专科生可申请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并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按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同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

  县财政对当年考上高等学校的建档立卡对象家庭学生每人补助5000元。

  6.少数民族学生。建档立卡对象家庭少数民族学生,除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外,县财政再给予初中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高中生每生每年补助1600元。

(三)辖区内就读对象资助手续如何办理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域内学前教育进入公立园、有证民办幼儿园的幼儿,就读普通高中、中职、大学学生,在每学期期初,向所就读学校或幼儿园提出申请登记,由所就读学校或幼儿园送交县级扶贫部门审核或提供县扶贫办证明后,通过资助中心系统上报资助对象,按照相关程序确认,给予资助。高中、职专国家助学金集中支付到学生资助卡,学前教育国家助学金由所在幼儿园发放。

(四)特殊情况说明

  1、低保家庭(含特困家庭)学生是指录入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学生。

  2、就读于外省的精准扶贫对象,请详询当地政府及学校的资助标准和程序享受相应资助,由县扶贫办开具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县财政对异地就学的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进行资助,由资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供异地就学证明(要求盖章、经办人签字),经审核后,县财政按照地方标准予以资助。

  4、大学生在学期初向所就读学校提出资助申请,新录取的大学生可向县团委、妇联、关工委、慈善总会、残联、计生局等单位团体申请阳光助学,加大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资助。

  5、县财政资助资金由县教育局发放。

  以上所有助学金及免学杂费标准,以每年计算,实际按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分别申请、发放。

平台负责:符贵文 


执行主编:韦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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