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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村关于持续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3-17
寿宁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持续依法严厉打击“村霸”“家族宗族势力”
等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经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黑恶势力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全力铲除农村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根据我县实际,持续深入推进农村黑恶势力专项整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严厉打击农村宗族派系争斗干扰基层建设,涉黑涉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老人会”实施敲诈勒索、阻挠重点项目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相关事项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农村利用黑恶势力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为黑恶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的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活动。整治期间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一经查处,将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2.全县政法机关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整治农村黑恶势力(“村霸”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老人会”敲诈勒索、阻挠重点项目建设),重拳打击涉黑涉恶案件,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
 
3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要坚决同涉农村黑恶势力作斗争,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支持协助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三、举报方式
 
对举报人举报的农村黑恶势力(“村霸”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老人会”敲诈勒索、阻挠重点项目建设)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寿宁县扫黑除恶常态化县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2000-10000元,同时对举报人和举报材料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的人身安全。
举报可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等形式。
寿宁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593-5524381:
来访(信)请到(寄)寿宁县鳌阳镇茗溪中兴路5号304办公室(县扫黑办)(邮编355500)。
 
 
寿宁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