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我村(居)民启我,性别:男,1953年7月出生,现因患病原因,给家庭基本生活造成困难,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经初审,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现子以公示,若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相关部门举报。
公示时间(七天):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11日
乡(镇)办公室举报电话:0593-5485268
县民政局举报电话:0593-2177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