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寿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
发布时间:2020-03-03
各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县直各单位:
为落实省委“十个不放松”和“十二个加强”要求,落深 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现将加强 县外入寿人员排查管控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一步加强入寿人员排查。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指 导各村(社区)设立外来人员登记处,充分发挥基层组织、防 疫联络员、网格员、村医、志愿者等各方力量,继续做好外来 人员筛查和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落实“一村三表”“一人一 卡 ”等健康管理措施,特别是要对县外入寿人员 14 天以来的 - 1 -
健康状况、活动区域、是否接触疫情高发地区人员等信息进行 全面登记。县直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近期入 寿人员排查工作,摸清活动轨迹、做好信息登记,一经发现异 常情况,立即按程序上报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2.进一步加强分区分级管控。各乡镇指导村(社区)、机 关企事业单位对县外入寿人员实行分区分级管控,从湖北(武 汉)、温州以及省外疫情高发地区的入寿人员,与湖北(武汉)、 温州以及省外疫情高发地区的入寿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要执 行 14 天居家医学观察;省外疫情一般区域人员和省内中风险地 区入寿人员,要执行 14 天居家自我观察管理和医学随访。 3.进一步加强宣传舆论引导。乡镇、村(社区)和机关企 事业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护措施的宣传教育,进一步 加深市民对疫情传染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引导广大市民不信谣、 不传谣、不造谣,要尽量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远离 人员聚集场所,出门自觉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 惯。
寿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 导 小 组 综 合 协 调 组
2020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