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防控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5
致全县人民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期,山东省青岛市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反弹,目前已发现确诊病例6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再次让我们认识到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为严防疫情输入我县,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要求,请大家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9月28日(含28日)以来,特别是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曾前往青岛市等国内疫情重点地区的市民,请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申报相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隔离等健康管理措施,对因瞒报、谎报、不配合防控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自10月13日起,从青岛市等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寿返寿人员,须持有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相关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均应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三、如非必须,近期请勿前往青岛市等国内重点地区,如需前往上述地区,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寿宁后,要按照我县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四、请广大市民主动关注国家发布的疫情最新信息和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在生活中要继续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如有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等管控要求,避免人员聚集,尽量采用第三方支付方式付款。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汽车站等场所要对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乘客进行体温测量,并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有效证明,如无相关证明者,应立即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发现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严格实施留验待验措施,做好处置工作。
六、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监管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餐饮场所、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零售药店等,要严格落实秋冬季疫情常态化防控举措,继续严格落实人员排查、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环境消杀等常规措施,并及时发现和反馈疫情线索。
寿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