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广大村民朋友: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耕地只能用于种植粮食作物,严禁改变用途种植茶叶,水果等经济作物,严禁借建设农业设施之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 特此公告! 犀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